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32号),《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 的文件精神,我校拟新增2个校外函授站,分别是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崇川区南师教育培训中心。
现将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继续教育管理处实名反映。联系人:姜燕,联系电话:86336060。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12月25日